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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正当防卫案,是对12年前彭宇案的救赎!点赞江苏政法!
“不是你撞的,你为什么要扶?”
说这话的法官虽被调离了政法系统,但2006年的彭宇案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
扶?不扶?成为中国式难题。
“彭宇案”成为不扶的借口,人心自此冷漠…该案件对社会价值观的撕裂,至今尚难弥合……
时隔12年,同样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昆山市“8.27”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有了结果。
9月1日下午,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,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?江苏省检给出四大理由:
1. 刘海龙挑起事端、过错在先。
2. 于海明正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。
3. 于海明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,符合特殊防卫要求。
4. 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,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。
昆山案件对今后的司法实践有重大参考价值,一定程度上也是对12年前彭宇案的救赎、拨乱反正,意义深远!大快人心!
最近太需要这样的正能量了!这是法理对正义的加持!也是民意对司法的推进!
人民日报微评:
每一次司法公正都会温润人心
“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”,众望所归!捍卫了法治,振奋了人心。
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心中,让公民沐浴正义之光,让法治温润公民信仰。
新华微评:
漂亮!这是法治的胜利!
CCTV:警方正在办理手续
警方称正办理释放于海明手续。于海明:我身体状况挺好的,感谢警方!
为江苏政法点赞!
维护了公平正义!
净化了社会风气!
坚定了人民的法治信仰!
人民有了信仰,国家才有力量!
人民有了信心,民族才有希望!